氮氧化物(NOx)是“十二五”國家總量減排的四項主要污染物之一,也是造成大氣霧霾的重要因素。根據國家要求,“十二五”福建省NOx排放總量要減排8.6%。為此,福建省環境保護廳將持續采取強有力措施,氮氧化物檢測儀確保如期完成任務。
一是電力脫硝方面:在目前已脫硝改造33臺燃煤機組全部建成投運脫硝設施的基礎上,剩余2臺將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,力爭做到比國家要求提前一年半完成任務。相關部門將繼續加大通力合作力度,進一步優化發電環保調度,確保火電脫硝所需zui低負荷(出力達55%以上)。
二是機動車尾氣治理方面:貫徹落實福建省政府《關于“十二五”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工作意見》,2014年起全面供應國四汽油,2015年起供應國四柴油,嚴格限制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轉入,切實加大老舊機動車淘汰力度,2015年全面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營運的“黃標車”并及時注銷,設區城市2014年起、其他城市和縣2014年下半年起,全面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和“黃標車”限行,氮氧化物檢測儀加強在用車環保檢測和聯合執法。
三是清潔能源替代方面:加快管道建設,增加天然氣供給,晉江、南安鞏固建陶業煤改氣成果,閩清抓緊實施確保2014年基本完成,加快燃煤爐窯煤改工程,霞浦、福鼎、浦城合成革集控區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,莆田市非電鍋爐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,因地制宜加快推進集中供熱,淘汰小鍋爐,2015年長樂濱海、晉江、石獅等地的印染、皮革集控區和福清江陰開發區基本實現集中供熱。
四是水泥行業脫硝方面:在目前全省4000噸/日規模以上生產線已全部建成脫硝的基礎上,所有其他規模生產線今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。進一步強化水泥脫硝設施運行監管,實行水泥行業NOx排放績效評估通報制度,倒逼企業主動落實減排,相關部門將進一步完善節能環保對標差別電價等約束政策。
五是結構調整方面:造紙、皮革、化工等涉水企業鍋爐實現全面關停,形成減排量。
六是其他工程減排方面:玻璃和部分非電鍋爐、化工企業煙氣實現脫硝,形成減排量。